2021/2/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
地点:合肥市经济开发区天都路139号(中心经度/纬度117.243517°/N31.736293°)
建设单位: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2020年9月,委托安徽禹水华阳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20年12月,环评报告表通过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的批复(环建审(经)字[2020]166号);2020年12月,项目开工建设;2021年1月,项目完成设备安装等工作,并开始调试运行。该项目于2020年1月开展验收工作,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成立验收小组,形成了验收意见,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公示。本次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铝管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全部内容。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77181789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合肥太通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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