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7/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阜阳港颍上县凌云水上加油站浮码头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阜阳港颍上县凌云水上加油站浮码头工程
地点:阜阳市颍上县夏桥镇沙北村,沙颍河左岸(中心经度116.3132489,纬度32.633461)
建设单位:阜阳凌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阜阳凌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3月10日委托阜阳市环科所编制了《阜阳港颍上县凌云水上加油站浮码头工程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3年5月3日取得《关于阜阳凌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阜阳港颍上县凌云水上加油站浮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阜环行建审(经)字[2013]24号,阜阳市环境保护局。项目于2013年10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竣工并开始调试运行,项目于2020年8月开展了验收小组验收工作,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于2020年11月14日进行了专家验收评审会,会后已按照专家意见对验收报告进行修改和完善,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进行公示。
本次验收范围:《阜阳港颍上县凌云水上加油站浮码头工程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意见全部内容。
公示时间: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8月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邢雪涛
联系电话:1330558971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阜阳凌云燃料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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