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16
鑫隆电子年产300万张装饰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组织召开了“鑫隆电子年产300万张装饰板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施工、监理、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服务等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现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月14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我公司如实反映。
公示单位联系人及电话:王总/13965109661
公示单位:六安鑫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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